九十九學年度家長會第一次常務委員會議記錄
99年10月08日AM:0800
大直國小圖書室
提案一:
99學年度大直國小10月23日體育表演會之分配工作、攤位分配、奬品規劃、與愛心團之分工合作。
討論內容:由活動組擔任總召集與愛心團分工合作設立9至10個攤位,今年遊園券未使用完畢只得兌換物品不得兌換現金,各組當天分擔工作詳細情形待10月15日AM:08:00於圖書室召開第一次臨時常委會議體表會專案會議中再行確定。
提案二:
家長會及愛心團之辦公室有關設備規劃之討論。
討論內容:先行規劃需求設備,再向募集需求設備,愛心團辦公室已於10月12日開始打掃,家長會及愛心團物品及體表會物品可先行進駐待家長會辦公室完成再行搬遷。
提案三:
有關小額募款之時程及流程分配工作之討論。
討論內容:會長將於體育表演前發一封致全校家長小額募款公開信待體表會後再進行募款的流程。
提案四:
新團隊之責任分派工作。
討論內容:為使家長會之功能更加發揮,因此將各家長代表予以責任編組,新的家長會有新思維,如任務編組表希望各組組長能多予運用。
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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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度家長會各組負責之處室
臺北市中山區大直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順利推動本會之各項業務,與學校各處室之業務互動,各位家長代表予以任務編組、責任分工、互相支援,將本會之功能得以發揮,以期為學校及學生謀求最佳之學習環境,培養最優秀之人文文化。
壹、 訓導處:
一、 由公關組林副會長志光及吳委員燕芬負責。
二、 組員:盧麗如、江天惠、魏韻珊、劉淑梅、溫政芬、李毓鈞、林淑真、陳建豪、陳筱玲、郭瑤萍、游憲政、吳秀如。
貳、 總務處:
一、 由服務組黃副會長彥豪及呂常務委員敏誠負責。
二、 組員:鄭威、周泉、張寶雲、甘惠玫、馬逸華、蔡宜蓁、李麗燕、楊燕琳、吳亞蓎、許碧真、葉保秀。
參、 教務處:
一、 由財務組陳副會長淑芬及周常務委員婷玉負責。
二、 組員:郭曉惠、金妙玲、莊淑芬、丘美珍、詹采珍、魏韻純、簡鳳凰、蘇玉華、陳文玲、汪培蓉、周玉蓮。
肆、 輔導室:
一、 由活動組劉副會長維倩及黃委員耀瑩負責。
二、 組員:李佩俽、吳淑玫、劉彬彬、廖常岑、陳宣宏、陳怡如、張 文翰、陳敬勳、李毓美、葉秉文、徐雙鳳、林琦玲。
伍、其餘各處室:
一、 由秘書組王副會長欽秉及湯常務委員肖池負責。
二、 組員:金克宜、顏麗月、席晴懿、施美秀、陳姿伃、周淑惠、賴彥材、李怡玲、郭雅藍、洪纓芳、曾令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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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山區大直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
工作小組工作編組及任務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八日
大直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九十九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
臺北市中山區大直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順利推動本會之各項業務,依據臺北市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第十一條及本會組織章程第十條訂定本工作編組及任務。
活動組: 由劉副會長維倩、黃委員耀瑩負責
策劃會內各項活動,並配合「支援」學校辦理各項家長及學生活動。舉辦溫暖相會活動;文藝、體育、自然科學、生活常識等學生課外活動或親師、親子之綜合活動。
公關組: 由林副會長志光、吳委員燕芬負責
陪同會長拜訪顧問並尋找新顧問「家長會募款」,會務招商,尋求各項活動贊助單位。建立家長會與學校、教師、家長及社會、社區之公共關係。
秘書組: 由王副會長欽秉、湯常務委員肖池負責
負責各組整合聯繫、文書處理、會議記錄、委員聯繫、活動通知、資料處理、「家長會會訊」稿件整編、家長會網頁、文宣之製作等。
服務組: 由黃副會長彥豪、呂常務委員敏誠負責
與愛心團合作執行護童專案:崗位勤務人員簽約、勤務講習、崗位保險、預算規劃、配備購置等事宜;配合輔導室執行補助愛苗子弟各項事宜;配合家長會活動,由志工家長擔任各項服務工作。協助處理學生生活安全、衛生之總務事宜(營養午餐、安全飲水、廁所清潔、校園環境等)。
財務組: 由陳副會長淑芬、周常務委員婷玉負責
承辦會務內各款項收支,並逐項記帳及製作月報表,公布月報表於校內及家長會網頁。管理規劃家長會費、委員會學藝基金、愛苗基金、護童基金之運用及各項收支;執行獎勵師生各項事宜;設備購置之詢價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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